記者從市扶貧辦了解到,10月10日,我市同步啟動2020年防城港市貧困戶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工作。
據了解,2020年貧困戶脫貧摘帽標準按照“八有一超”的標準執行,即:有穩定收入來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醫療保障、有義務教育保障、有安全飲水、有路通、有電用、有電視看、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按照“核驗工作隊入戶核驗、村民小組(屯)評議、行政村評議、行政村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級審定公告、設區市和自治區備案”7步認定程序進行。貧困村脫貧摘帽標準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有關標準執行,實地核查驗收主要衡量“三保障”、有安全飲水、有電用、“一低于”指標,參考有特色產業、有路通村屯、有基本公共服務、有電視看、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有好的村兩委班子指標;按照“縣級動員部署、村級自查評議、鄉(鎮)初驗上報、縣級審核公示、市級復核審定、自治區核查反饋、市級公告出列”7步認定程序進行。
2020年是脫貧攻堅收官之年,全市還有8個貧困村393戶1329貧困人口未脫貧摘帽,屬于2020年度“雙認定”的對象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