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仍有部分違規設施。
二、責任單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況
(一)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拆除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違規設施
根據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存在部分違建問題,我市防城區組織開展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全面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處違建設施,分別為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六(唐創興)牛欄、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愛民鐵硼房和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我市、防城區高度重視,市、區兩級領導多次到現場督辦推進并組織力量進行拆除。一是防城區政府聯合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對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等違建設施進行部分拆除,拆除了涼亭10座、農家樂大棚1間等所有經營性設施;2021年12月防城區再次組織對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剩余違章建筑進行了拆除,共拆除衛生間12平方米、雜物房33.75平方米、烤羊房39.15平方米、廚房42平方米、工人宿舍52.8平方米、涼亭3平方米、養魚池7.84平方米、涼亭基礎座8平方米,對地面進行了平整,恢復林地生產條件。二是2021年5月份防城區政府組織大菉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對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愛民、唐創興(唐六)違法建筑進行了拆除,共拆除唐愛民鐵皮屋90平方米,唐創興(唐六)牛棚400平方米,恢復林地生產條件。三是根據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和防城區林業局日常巡查,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的違規違建設施已全部拆除并清理,未發現反彈跡象。
(二)加強巡護管理,避免問題反彈
一是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制定了《資源巡護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開展“回頭看”,組織排查。二是加強協調聯動。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防城區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根據保護區管理機構反饋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理。三是防城區林業部門制定《防城區自然保護區檢查制度》,明確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區林業局、轄區鄉鎮政府巡查管護責任。四是強化巡護考核機制,林業部門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金花茶保護區違建問題整改工作列入林長制考核內容。
(三)強化宣傳,提升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
2021年來,廣西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防城區森林公安分局、那梭鎮政府、大菉鎮政府等部門,聯合到那梭、大菉等鄉鎮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拉橫幅、廣播等形式向群眾宣傳自然保護條例、森林防火、濕地保護等法律法規知識,共拉橫幅10條,發放宣傳冊1500份、宣傳單650份和宣傳袋300個;在保護區增設宣傳牌、林長制牌12塊,使周邊群眾對自然保護區提高了認識,營造了共同保護的良好氛圍,促進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自行驗收情況
2022年1月21日,我市組織市委市政府督查辦、市整改辦、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防城區政府等部門人員組成市核查驗收組,對問題十四整改完成情況開展核驗。經核驗,該問題各項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整改目標已基本達成、整改臺賬已全面具體,市核查驗收組一致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于2022年2月7日前實名反映。監督電話:0770-2822906。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27日
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仍有部分違規設施。
二、責任單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況
(一)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拆除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違規設施
根據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存在部分違建問題,我市防城區組織開展金花茶保護區緩沖區全面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處違建設施,分別為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六(唐創興)牛欄、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愛民鐵硼房和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我市、防城區高度重視,市、區兩級領導多次到現場督辦推進并組織力量進行拆除。一是防城區政府聯合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對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等違建設施進行部分拆除,拆除了涼亭10座、農家樂大棚1間等所有經營性設施;2021年12月防城區再次組織對那梭鎮那夏村那依組那山子農莊剩余違章建筑進行了拆除,共拆除衛生間12平方米、雜物房33.75平方米、烤羊房39.15平方米、廚房42平方米、工人宿舍52.8平方米、涼亭3平方米、養魚池7.84平方米、涼亭基礎座8平方米,對地面進行了平整,恢復林地生產條件。二是2021年5月份防城區政府組織大菉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對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大菉鎮米豐村藍廠組唐愛民、唐創興(唐六)違法建筑進行了拆除,共拆除唐愛民鐵皮屋90平方米,唐創興(唐六)牛棚400平方米,恢復林地生產條件。三是根據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和防城區林業局日常巡查,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的違規違建設施已全部拆除并清理,未發現反彈跡象。
(二)加強巡護管理,避免問題反彈
一是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制定了《資源巡護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開展“回頭看”,組織排查。二是加強協調聯動。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防城區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根據保護區管理機構反饋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理。三是防城區林業部門制定《防城區自然保護區檢查制度》,明確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區林業局、轄區鄉鎮政府巡查管護責任。四是強化巡護考核機制,林業部門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金花茶保護區違建問題整改工作列入林長制考核內容。
(三)強化宣傳,提升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
2021年來,廣西防城金花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防城區森林公安分局、那梭鎮政府、大菉鎮政府等部門,聯合到那梭、大菉等鄉鎮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拉橫幅、廣播等形式向群眾宣傳自然保護條例、森林防火、濕地保護等法律法規知識,共拉橫幅10條,發放宣傳冊1500份、宣傳單650份和宣傳袋300個;在保護區增設宣傳牌、林長制牌12塊,使周邊群眾對自然保護區提高了認識,營造了共同保護的良好氛圍,促進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自行驗收情況
2022年1月21日,我市組織市委市政府督查辦、市整改辦、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防城區政府等部門人員組成市核查驗收組,對問題十四整改完成情況開展核驗。經核驗,該問題各項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整改目標已基本達成、整改臺賬已全面具體,市核查驗收組一致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于2022年2月7日前實名反映。監督電話:0770-2822906。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