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商業1類企業負責人
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監管企業:
根據《防城港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試行辦法(商業1類企業)》(防國資發〔2016〕61號,下簡稱《考核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6年度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做好2016年度業績考核工作。為做好2016年度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各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全面推進此項工作。
二、嚴格審計、規范推進,確保業績考核的真實性。經營業績考核是一項復雜而細致的系統工作,政策性較強,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企業在考核清算過程中,一要嚴格執行《考核辦法》,以自治區中介機構庫認可的中介機構審計的會計報表為依據,按照《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計算經營成果和考核結果,并確保數據計算準確、真實可靠。二要嚴肅考核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的,一經發現,將對企業虛增利潤部分予以調整,并根據具體情節給予降級或者扣分處理。
三、及時、完整報送考核資料。各企業要認真及時上報2016年度業績考核情況相關資料。包括:2016年度業績考核情況說明書;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等。
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及相關資料于
(聯系人:蘇曉倩 聯系電話:2828139 )
防城港市國資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