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國資發〔2017〕56號
關于做好2016年度市直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
業績考核及薪酬清算工作的通知
市城投公司、市港工公司、廣西東投集團:
根據《關于印發〈防城港市直重點國有企業績效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防國資發〔2016〕11號,下簡稱《考核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6年度市直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及薪酬清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和內容
2016年度市直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范圍為納入考核的市城投公司、市港工公司、廣西東投集團3戶市直重點國有企業??己藘热菁爸笜税凑帐袊Y委與企業簽訂的2016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及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包括:項目管理指標,經營管理指標,工效管理指標,資產管理指標,籌資管理指標,創新指標,黨建和作風建設指標,解決疑難問題指標,綜合評議指標等。
二、考核方式及步驟
考核采取企業自我評定和市國資委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一)企業自評
各監管企業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防城港市直重點國有企業績效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防國資發〔2016〕11號)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進行自我考核評定。
1.計算經營成果和考核結果、測算企業負責人薪酬。各企業按照《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計算經營成果和考核結果、測算企業負責人薪酬,確保數據計算準確、真實可靠。
2.重要事項說明。2016年度企業發生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和法律糾紛案件的,說明原因、經過、后果及處理意見。
3.特殊事項說明。需要市國資委考慮的重大因素、業績考核特殊事項及其相關政策依據和測算口徑。
4.自我評定。根據2016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簽訂目標,依據《考核辦法》規定,對一年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考核評定。
5.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016年度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6.被出具保留意見的考核處理。年度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被中介機構出具保留意見的企業,必須針對保留意見事項向市國資委提交相關說明和材料,并解釋未進行調整的原因。
(二)市國資委牽頭組織考核
1.市國資委會同相關部門依職能分工對企業進行年度績效考核。
2.進行綜合考核評定。形成各企業2016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報告,征求相關考核職能部門意見,提交委務會研究確定。
3.形成企業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后,及時向企業通報考核情況,各企業應向職工公告考核結果。
三、時間安排
1.各出資企業將2016年度總結分析報告及薪酬測算結果等相關資料于7月底前報送市國資委企業科。
2.市國資委經營業績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為保證年度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及時兌現企業負責人的年度薪酬,請各企業認真遵循以下要求。
1.高度重視。各企業要高度重視2016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確定負責考核工作的領導人及相關責任人,成立專門考核機構進行自評,并及時、完整、真實地向市國資委報送有關資料,確保圓滿完成考核任務。各企業所提供的資料及數據要以經審計的財務決算報告為準。
2.注意事項。各企業務必按照規定時間將考核自評報告及相關資料(紙質版、電子版)報送市國資委企業科,對不按規定時間報送的企業,將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電子郵箱:fcg2828139@163.com
聯系人:蘇曉倩 電話:2828139
2017年7月5日
公開方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