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桂發〔2015〕8號)精神,同步推進我市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見、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意見、工資總額分類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三項改革任務。
二、是建立完善內部收入分配制度
要求監管企業建立內部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包括:對子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與薪酬激勵制度、員工績效管理和工資管理辦法等,充分發揮收入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建立正常工資增長機制,提高關鍵崗位、一線職工、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提高高技能、高技術等科技創新型人才的工資水平,留住人才。
三、是加強工資總額的監督管理
以保增長為目標,強化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薪酬分配的激勵作用,嚴控人工成本的不合理增長。嚴格按照財政部〔2009〕242號文件要求,加強監管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凡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期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車改補貼、通訊補貼、午餐補貼、節日福利等,均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四、是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嚴格規范工資外收入和福利管理,依法處理各類勞動關系,建立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機制,扣減了1家市直重點企業負責人的薪酬,開展了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專項治理工作。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機制,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