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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2-02 17:11
來源:市扶貧辦
作者:市扶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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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貧困人口和貧困村脫貧摘帽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桂扶領辦發〔2018〕70號)文件精神,我市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程序和步驟;同時,為了實現今年高質量脫貧,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根據“兩不宜”標準,從2019年建檔立卡未脫貧人員名單排除雖有勞動力但仍在讀大中專的學生、家庭成員近兩年有疾病并有重大費用支出、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自我發展能力弱等三類人員,為科學制定我市2019年貧困人口和貧困村脫貧摘帽計劃奠定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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